買的房子能住多少年呢?買房時,許多人只關心價格、位置、基礎設施等,往往會忽視土地使用年限,今天我們就房屋產權年限進行大起底,看看真實的房屋年限究竟是怎么回事?看看我們是否真能住上70年?
你是否和他有同樣的問題?
李先生最近看了幾個樓盤,地方好的但都價格貴,價格便宜的地方也偏,直到上周才看中了一樓盤,地段好,價格比同區域的樓盤便宜500-600元/㎡,售樓部一直打電話催其快點下手,但經過打聽得知這個樓盤的產權只有67年(普通住宅),李先生便犯嘀咕了,不是說房屋產權年限都是70年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房屋產權年限=土地使用年限
上面的案例中,李先生混淆了兩個概念,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根據土地性質規定,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以普通住宅商品房為例,也就是70年產權年限的計算:
即:房屋所剩產權年限=70年產權年限—【目前時間 — 開發商拿地時間】
例如:甲所購房屋的開發商拿地時間為2008年,2009年開始動土建造,2012年正式對外銷售,2013年甲購得該房,并獲得房產證。
房屋所剩產權年限=70-(2013-2008)=65(年)
即:甲所擁有的房屋所剩產權年限為65年。
注意:上述所說的還剩的產權年限指的是你擁有這套房屋的所有權以及對房產所占土地的產權年限。
而從開發商拿地到開工建設,再到房屋建成交付我們業主,這之間的時間不等,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土地被開發商拍下之后,由于種種原因遲遲未開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幾年過去之后才開始開發。而這里面耽誤的兩三年或者十幾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辦?
關于此問題,目前還沒有執行的實例!段餀喾ā返谝话偎氖艞l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